我园实施“2017年南京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3/20 10:27:21 作者:倪云芳 浏览量:912次
实施“2017年南京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84号)文件精神,为使该项工作有序、平稳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园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陈敏 副组长:倪云芳、谢凤华 工作小组 组长:平凡 ; 组员: 朱新兰 、宣文彬 、李继文、赵红玉、易美兰 二、实施步骤 (一)2018年3月16日,公示幼儿园“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符合条件的教师领取《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申报审批表》,填写表格提交申报表。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6:3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2018年3月23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初审申报表与相关材料。 (三)2018年3月26日,学校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专项奖励考核。 (四)2018年3月26日,公布初审符合申报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教师名单。 (五)2018年3月22-27日,初审符合申报条件教师递交相应材料至办公室。教师资格证同时需要进行教师网申报认证注册,完成审验。 材料包含: 1.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乡村教师须提供个人在乡村学校或有热源工作经历与年限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单,三选一)原件,原件材料上均要有单位公章,且交复印件两份。 3.《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乡村教师政府专项奖励申报审批表》正反打印三份; (六)2018年3月28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七)2018年3月29日,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八)2018年4月3-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人员信息,整理材料,报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欣荣幼儿园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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