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9 8:30:33 作者:倪云芳 浏览量:1437次
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工作。根据南京市教育局要求,2016年春季幼儿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申请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区审核地点。
1.补办、转园操作:12月1日-12月28日。
2.区材料上交及审核:12月29日;地点:上元幼儿园。
3.系统上报操作:12月30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
(1)幼儿园通过家校通、公示栏、口头告知等多种途径让每个家长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因家长不知情而错过申请截点,甚而导致出现家园纠纷。
(2)幼儿园及时操作转入转出工作,凡不在本园的幼儿全部要操作转出。杜绝以任何原因造成家长为此来回奔波以及让其他幼儿园信息员为此反复联系。
2.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补办。年中因特殊情况未有效办理,当前,对照助学券及学免标准符合申领条件的幼儿,可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于下学期开始享受。
(2)转园。已经申请幼儿助学券或学免但本学期结束后拟转园的幼儿,必须办理相关转园手续,经审核批准后,下学期在转入园可继续享受。
(3)审核。将补办及区外转入幼儿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上元幼儿园待审核。(审核提供材料见备注)
(4)上报。经补办、转园、审核相关手续完成后,将全园符合条件的所有幼儿数据上报教育局(系统点击“上报教育局”)。
助学券及学免申请人数及金额以系统为准,请各园将系统和实际幼儿一一核对,确保不错、不漏、不多。通知中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51196595向李老师咨询。
备注:
区级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补办及区外转入幼儿的申请材料(装订好);
2.《江宁区幼儿园享受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人数及金额汇总表》(园长签字)
3.系统自动生成助学券、学免幼儿园汇总表各一份打印(园长签字)
步骤:助学券(申请单)管理→打印材料→选择学期、汇总表→生成文档
4.区内转园的幼儿,只需操作系统即可,纸质材料由幼儿园审核保管,不要上交到托幼办。
附件1:江宁区幼儿园享受助学券及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人数及金额汇总表.xls
附件2:宁教办[2013]37号关于完善幼儿助学券发放事项的通知.doc
南京市江宁区托幼办公室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