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绘画、书写、手工单项技能考核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4/4/14 13:30:06 作者:张海如 浏览量:783次
幼儿园教师绘画、书写、手工单项技能考核评分细则
一、活动目标:
通过美术(绘画、手工)、书写,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功的练习,提高教师对美术及书写的感受能力、表达能力和掌控能力,使教师掌握绘画、书写、手工的技巧,促进教师专业技能的提高。
二、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
三、活动时间
1.绘画、钢笔字书写:2014年4月17日中午12:30——14:00
2.手工:2014年4月24日中午12:30——14:00
四、活动地点:幼儿园多功能厅
五、比赛规则:
1.绘画:
要求:以命题画的形式进行,除纸张外,油画棒等材料自备。同一时间同时开始作画在1小时左右完成。作品主题突出,体现时代性和艺术性;布局合理,画面丰满、优美;构图新颖,有创意;色彩协调,色调统一、丰富。
2. 钢笔字书写:
要求:根据统一文本内容进行钢笔字书写(提供统一的纸张,黑色钢笔自带),一定时间内现场书写完成,有良好的书写习惯、做到笔顺正确,笔画清楚、流畅,字迹工整美观,字体不作要求。
3. 手工(科学小制作):
要求:根据自备的小型纸盒类废旧材料(宽度为4K大小,辅助材料自带),通过画、剪、折、粘等各种手工制作方法,将各种物品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制作出自己执教的年龄段幼儿科学小制作(同样的两件)。作品教育教学实用性强,易于幼儿操作,精细、牢固、美观。现场带一个成品,要附说明:名称、适合年龄段、材料、玩法、原理等,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制作一个同样的科学小制作。
六、比赛评分标准
每个项目10分制
执笔:倪云芳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