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一幼儿园退费制度
发布时间:2024/2/19 15:44:32 作者:admin 浏览量:1509次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天景山第一幼儿园退费制度
为规范幼儿园收退费行为,保障每位家长和幼儿的权益,根据宁价费(2010)239号宁教财(2010)20号宁财综(2010)618号苏价规(2017)9号文件的精神,现将退费制度规定如下:
1、幼儿入园后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
2、幼儿入园后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当月在园天数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
3、幼儿因病、因事不能来园者,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补好请假手续,伙食费按实际收取金额按天数退还,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概不退费。
二0二四年二月